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歲月號船長 南韓刑法「遺棄致死」與「業務過失致死」等罪嫌 恐遭求無期徒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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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廣新聞網   中廣新聞網 – 2014年4月19日 下午6:26.

歲月號船長 南韓刑法的「遺棄致死」與「業務過失致死」等罪嫌 恐遭求無期徒南韓媒體引述南韓檢方的消息報導,歲月號客輪的船長,六十九歲的「李準錫」,因為不顧乘客安全,先求自保,已經觸犯了南韓的「棄船先逃罪」,如果再依「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」,最高可以求處無期徒刑
 
南韓「中央日報」報導,依南韓去年七月所頒布的「棄船先逃罪」規定,若事故船隻的船員,沒有履行救援義務,以致乘客遇難的話,可以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最高可求處無期徒刑。
 
報導說,李準錫不僅棄船先逃,而且還觸犯了南韓刑法的「遺棄致死」與「業務過失致死」等罪嫌。
 
報導說,李準錫等人,在確定船已經救不回來了之後,他決定逃生,但竟然與四十六歲的朴姓輪機長,坐著首艘救生艇逃出,並且眼睜睜看著歲月號沉沒,完全不顧乘客生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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